许昌人注意啦
魏都区8家社会组织
被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。
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三十三条、
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三条、
二十五条之规定,
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
应于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
到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。
经查,
下列3家社会团体、
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
已连续2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,
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未审核,
许昌市魏都区尚德老年日间照料中心
开展超出其业务范围内的工作,
核定为不合格民办非企业单位。
依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
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规定,
决定对下列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。
自公告之日起,登记证书正、副本,
印章一律作废。
◆◆一、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
◆◆
1.许昌市魏都区羽毛球协会
证书编号:51411000349499879N
2.许昌市魏都区足球协会
3.许昌市魏都区电子行业协会
证书编号:51411002MJG380574C
◆◆二、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
◆◆
1.许昌市智慧小学
证书编号:52411000066490145T
2.许昌市魏都区小舞星舞蹈学校
证书编号:52411000092524783H
3.许昌市魏都区新爱婴婴幼儿早教中心
证书编号:52411000584380309L
4.许昌市长城门诊部
证书编号52411002MJG381884J
5.许昌市魏都区大正篮球俱乐部
证书编号:52411002MJG382035A
声明:西奥网的所有作品(图文、音视频)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,仅供网友学习交流,版权归原作者 许昌时刻 所有,原文出处。若您的权利被侵害,请联系 415903831#qq.com 删除。
声明:西奥网的所有作品(图文、音视频)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,仅供网友学习交流,版权归原作者 所有,原文出处。若您的权利被侵害,请联系 415903831#qq.com 删除。本文链接:http://www.cqkkjn.com/24394/
评论0